对中医养生学的认识范文篇1
关键词:医学生;素质教育;人文素养;医师资格
“医学研究与服务的对象是人,在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文、理、医渗透和多学科交叉融合,把医德和医术的培养结合起来,加强综合素质培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广义的医学人文素质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本研究基于执业医师资格素质要求的角度,通过对随机样本的问卷调查,探讨医学生人文素质现状及提高医学生人文素养的主要对策。1研究方法随机抽取大二、大三、大四共三个年段的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生,共发放专题调查问卷330份,收回问卷330份,回收率100%,合格问卷319份,合格率96.7%。其中,大二110份、大三116份、大四93份。
2结果
对于医学生的人文素养,认为比较重要的占34.8%,非常重要的占62.1%,仅有3.1%的认为不重要或者无所谓。人文知识获取的途径主要是书籍和刊物(占50.78%),其次是网络新媒体(占23.82%)、电视广播(占16.61%),教师教授仅占7.84%。“对学校老师在教学中开展人文素养教育的评价”认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占52.1%,认为不满意和一般的占47.9%。“对学校目前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设置情况的评价”认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占44.8%,认为不满意和一般的占55.2%。如果仅从医学心理、医学伦理、卫生法规三个学科范畴,对于自身具备的人文知识,47.4%认为满意和比较满意,52.6%的学生认为一般和不满意;47%的学生对于自己的人际沟通能力表示不满意;96.2%的学生认为“良好的沟通能力在处理医患关系发挥的作用”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19.1%的学生认为“制约人文素养提升的最主要因素”是“课业负担较重”,15.4%的学生认为“学校措施乏力无法吸引学生”,55.5%的认为“社会主流导向忽视人文提升”。
3讨论
有研究[1]表明,整体而言,我国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只占总学时的8%左右。在医学人文课程设置方面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对学科间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出现内容重复、知识脱节等现象,相当一部分医学人文课程没有独立的教研室,或将课程设在其他教研室中,影响了整体教学效果和学科的育人功能。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医学生不仅要懂得医学专业知识,也要懂得运用人文知识,掌握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很好地运用现代医学领域的高新技术为社会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随着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医师的角色也由单纯医疗保健的提供者,转换为医疗保健的提供者、保健方案决策者、健康知识传播者、社区健康倡导者、健康资源管理者。这些改变对医师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人文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重视医学知识传输的同时,要积极弘扬医学人文精神,强化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
4改进措施
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改善医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核心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4.1人人重视,转变观念
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要同时转变观念。首当其冲的是,医学院校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只重视医学知识和技能的思想,树立促进医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把人文素质教育渗透到培养目标中去。
4.2完善人文知识传播路径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加强和丰富人文学科课程设置,拓宽医学生人文知识获得的路径。人文修养的教育和广博文化知识的滋补有利于医生高尚情操的培养。其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手段。新媒体、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崛起,为医学人文知识的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渠道。再次,丰富教学方法[2],如PBL教学是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其强调教师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启发式教育,可以显著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巩固学习效果。再如,翻转课堂、慕课(MOOC)等教学模式在医学人文教学中也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4.3加强人文知识在医学课程中的渗透
在医学专业课中融入人文素质教育。医务工作是绝大多数医学生毕业后终生的职业,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其职业过程。在医学教学实践中充分运用人文知识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的熏陶渐染,让学生在学习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认识到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应当具备的高尚品德,逐渐形成高尚的职业价值观。
4.4加强非人文教师的人文素养
教学相长,建立适应人文素质教育的师资队伍。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离不开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育人。因此,既要充分调动教师在人文素质教育中的积极性,更要提高教师自身的人文素养,在教学中增强培养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的自主意识。
4.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渗透作用
高校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是医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校园文化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医学生自身的人文素质得到提高[3]。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渗透作用,可以使人文素质教育更为丰富和生动。
参考文献:
[1]郭宇红.医学教育中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初探[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10,22(2):223-224.
[2]齐玉龙,梅翠竹.医学院校学生人文素质教育途径分析[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5(40):109-112.
对中医养生学的认识范文篇2
【关键词】传染病医院;医护人员;营养评估;认知
【中图分类号】R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1-0298-02
营养风险筛查是由医护人员实施的简便的筛查方法,医护人员对其认知状况将会直接影响到临床实践,其认知状况直接决定是否需要制订或实施肠内肠外营养支持计划[1]。本研究以传染病医院的临床医护人员为研究对象实施调查,具体结果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2011年9月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某传染病医院感染外科、肝病科、结核科、感染科、感染妇科及感染门诊等科室的临床医护人员165人作为研究对象。调查对象中:女性110人(66.7%),男性55人(33.3%);医生75人(45.5%),护士90人(54.5%);工作年限2年~25年;学历:中专12人(7.2%),大专43人(26.1%),本科95人(57.6%),研究生15人(9.1%);职称:初级63人(38.2%),中级67人(40.6%),高级35人(21.2%)。
1.2方法采用参考相关文献自行设计问卷调查表,向调查对象发放并讲明研究目的,取得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共发放问卷165份,回收161份,有效回收率为97.6%。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营养风险相关知识、态度及临床营养实践情况、对临床营养问题的关注程度、对营养评估及营养筛查方法的认知、对营养支持有效性的认识、营养知识来源及对营养知识培训的需求等。
2结果医护人员营养知识的获取途径及相关培训需求仍以工作中摸索为主,占80.1%,其次为学校学习,占64.3%,营养知识通过查阅书籍获取的占46.7%;在工作中123人(占74.5%)会经常被病人或家属询问有关营养的问题。对于营养知识的相关培训需求:回答非常需要135人(占81.8%),回答需要17人(占10.3%),回答不需要或无所谓13人(占7.9%)。
3讨论
3.1医护人员对营养风险筛查普遍认识不足营养风险筛查是临床营养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良好的营养评价工具和正确的评价方法可以及时发现营养不良或潜在营养不良风险的病人[2]。同时,作为营养照顾程序的第一环节,营养筛查应由与病人密切接触的医护人员完成。然而,本调查显示,医生护士对营养风险筛查的知晓率仅为21%,医护人员没有认识到其自身在营养筛查中的作用;有1.5%的人员认为,营养筛查与其有关。
3.2医护人员对营养支持的有效性存在偏差,医护人员认为营养支持总是有益的。实际上,对有营养风险的病人给予营养支持才是有益的,调查中40.5%的医护人员认为对于无营养风险的病人进行营养支持是利大于弊的,表明医护人员对营养支持的有效性存在偏差。
3.3医护人员需要营养风险相关知识的培训现有的营养知识主要来自于工作中的摸索、自学及查阅书籍,缺乏专业的、系统的、正规的培训,现有的知识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调查中,92.1%的医护人员希望接受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使医护人员明确其在营养筛查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营养评估作用。
医护人员认识的不足严重阻碍了营养筛查的实施。普及NRS2002营养风险筛查方法,建立营养风险筛查管理机制,提高医护人员对营养风险筛查的意识,能够提高营养风险病人的筛查率,降低住院周期,对制订和及时修改治疗措施具有重要意义[3]。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1-2.
对中医养生学的认识范文篇3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重庆医科大学临床专业一系、二系、三系现有各年级学生,采取整体抽样调查方式,抽取600人发放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54份,有效回收率为92.3%。
1.2方法
问卷抽查法。问卷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客观选择题,共10题,旨在了解被调查者法律基础知识水平;第二部分为认知程度调查,共3题,分别是“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了解程度”、“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认知情况”和“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了解程度”。根据1~10题检测结果将学生分为A、B两组,正确率高于60%分为A组(答对6题及以上),该组呈现“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正确率低于40%的分为B组(答对4题以下),该组呈现“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1~10题内容摘自“执业医师法律法规考试”相关题目,内容涉及“医疗事故处理”、“执业医师行为”、“追究医疗刑事责任机关”、“《母婴保护法》知识”、“献血法立法目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报告时间”、“违犯《医师法》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患者权利”和“确立脑死亡意义”。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AS9.1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法,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医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
在554份调查问卷中,关于医学法律理论检测题目中正确率超过60%的可视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共计205人(37.0%),该类问卷分为A组;正确率低于60%的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类,有349人(63.0%),该类问卷归为B组。
2.2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了解程度
在554份收回的调查问卷中,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见表1。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5.8271,P<0.01)。被调查医学生“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对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更明确。
2.3对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认知情况
医学生对执业过程中所涉及法律问题的认知情况调查结果见表2。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职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81.4868,P<0.01)。“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的医学生对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更清楚。
2.4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了解程度
关于医疗纠纷中合法性为了解情况。kruskal-Wallis检验,A、B两组医学生“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2.7097,P<0.01)。“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组较“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弱”组对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认识更为清楚。
3讨论
3.1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有利于应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偏低的状况。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情况堪忧,本课题问卷结果呈现,在554份返回的有效问卷中,有205人(37.0%)属于“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较强”,349人(63.0%)医学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如此情况不加以调整,可以预见,后者在未来的医疗卫生事业工作中将会面临巨大法律困扰。无独有偶,一项关于2014年某医科院校《医学生法律素养的调查报告》显示,68.7%被调查者属于“法律知识薄弱”,24.2%被调查者呈现“对法律知识初步掌握”,只有7.1%的医学生对法律知识达到掌握程度,这一结果较欧美发达国家相去甚远。伴随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法律素养必成为当代社会人的必备素质之一,医疗从业者的法律素养也将是其开展工作的必备素质之一,必须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其次,强化法律意识教育,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绝大多数毕业后将投身医疗卫生事业,执业过程中不免会遇到涉法问题,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其日后开展工作的必要能力。本课题调查结果显示,医学法律基础知识较好的同学在关于“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权利及义务”、“执业过程中涉及法律的问题”和“医疗纠纷中合法行为”等问题的认知程度上都显著好于另一组学生,在全面提高学生临床综合能力基础上增强其法律意识,有利于医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
3.2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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